香港人喺台灣開公司:投審司審批、50 萬資本額真相同身分陷阱

香港人喺台灣開公司:投審司審批、50 萬資本額真相同身分陷阱

由身分認定到商業地址,一次講清楚成個流程

⚡ 一分鐘劃重點

  • ▸ 香港人喺台灣開公司,第一關係身分認定: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嘅香港居民,會被歸類為「陸資」,適用完全唔同、亦嚴格好多嘅審查程序。
  • ▸ 台灣法律對公司設立冇最低資本額限制,坊間講嘅「50 萬」係外籍負責人申請工作許可嘅門檻,同成立公司本身係兩件事。
  • ▸ 僑外投資無論金額大細,都要事先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申請核准,攞到許可函先可以由境外匯入資金——2023 年 9 月起「投審會」已經改制為「投審司」。

好多香港朋友問台灣開公司,第一句就係「要幾多資本額?」其實資本額唔係第一關。

真正決定你成個流程點行嘅,係你喺台灣法規入面被歸類為邊種身分。呢一步搞錯,後面所有嘢都要重來。

第一關:你係「外國人」定「陸資」?

呢個係港澳讀者最容易忽略、但影響最大嘅一點。

依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》第 4 條同第 31 條,香港居民喺台灣嘅投資「準用外國人投資及結匯相關規定」。但「香港居民」有嚴格定義: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,而且未持有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或香港特區護照以外嘅旅行證照。

換句話講:

你嘅情況 適用身分 適用法規
香港永久居民,持 BNO 或香港特區護照 準用外國人 外國人投資條例
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陸資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
持其他外國護照(英、加、澳等) 依該護照國籍認定 外國人投資條例

被認定為陸資,審查標準、可投資嘅行業範圍、審批時間全部唔同,而且限制多好多。呢一點一定要喺開始任何程序之前搞清楚,唔好等到送件先發現。

你可以自己查證:去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官網(moea.gov.tw)嘅常見問答,搜尋「香港居民來臺投資」,官方有完整說明。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》全文喺全國法規資料庫(law.moj.gov.tw)免費公開。

「50 萬資本額」嘅真相:唔係成立門檻

網上好多文章寫「台灣開公司最低資本額 50 萬」,呢個講法唔準確。

台灣公司法對有限公司同股份有限公司,都冇規定最低資本額,理論上一蚊都得。50 萬呢個數字,其實係外籍負責人或經理人申請工作許可嘅門檻。

你想做嘅事 門檻 附加條件
單純成立一間台灣公司 法律無下限 但要通過投審司核准
外籍負責人申請工作許可、居留證 實收資本額 NT$50 萬以上 外資須佔資本三分之一以上
第二年起續聘 年營業額 NT$300 萬以上 設立滿一年後適用

依據係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6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」第 38 條:設立未滿一年嘅公司,實收資本額或在臺營運資金達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、或營業額達 300 萬元以上、或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 50 萬元以上、或代理佣金達美金 20 萬元以上,四者其一即可。

所以:如果你只係想有一間台灣公司做生意,唔打算自己嚟台灣長住工作,資本額唔一定要 50 萬。但如果你要攞居留證,就要照呢個標準準備。

另一個容易踩嘅坑:「行號」(獨資、合夥)唔可以申請外籍經理人工作證。想靠開公司攞工作許可,就一定要設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,唔可以貪平開行號。

公司型態點揀

  • 有限公司——股東一人以上,結構最簡單,係大部分小型創業者嘅選擇
  • 股份有限公司——股東二人以上或法人股東一人,適合日後有募資、股權規劃需要
  •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——股權轉讓有限制,適合創辦團隊想保留控制權
  • 外國公司分公司——母公司喺境外,分公司唔係獨立法人,盈虧歸母公司
  • 辦事處(代表人辦事處)——只可以做聯絡、市場調查,唔可以做營業行為、唔可以開發票

好多人以為辦事處最平最快,但辦事處唔可以做生意。如果你有實際交易,一定要設立公司或分公司。

完整流程:投審司先,公司登記後

僑外投資同本地人設立公司最大嘅分別,係次序唔同:本地人可以直接登記,僑外資要先攞到投審司核准。

第一步:公司名稱預查。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申請,確認名稱冇重複。如果負責人係外國人,建議同時改一個中文名(音譯即可),因為後面刻公司小章要用。

第二步:向投資審議司申請投資核准。填僑外 A 表,附投資計畫同身分證明文件。注意:無論投資金額大細,都要事先申請,唔係達到某個金額先要審。呢一步冇過,後面完全行唔到。

第三步:開籌備處帳戶、匯入資金。攞到許可函之後先可以由境外匯款。資金一定要直接匯入籌備處帳戶,唔可以匯入個人戶,而且金額要同申請時一致。開戶時建議同時設定英文戶名,否則境外銀行匯款可能因為中文戶名而解唔到款。

第四步:申請審定投資額。填僑外 C 表,附匯入匯款通知書同買匯水單,向投審司申請審定。

第五步:公司設立登記。持投資核准函同審定函,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設立登記,攞統一編號。

第六步:稅籍登記、領發票購買證。喺國稅局辦營業登記,通常要負責人親自到場簽名領取統一發票購票證。

第七步(如需要):申請工作許可同居留證。向勞動部申請外籍經理人工作許可,核准後憑核准函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居留證(ARC)。首次通常核發一年,之後按營業實績展延。

審批時間會因案件複雜度、行業別、身分別而有相當大嘅差異,建議直接向投審司查詢案件進度,唔好照抄網上嘅時間估計。

商業地址:一開始就要諗掂

台灣公司登記一定要有一個地址,而且呢個地址係國稅局、經濟部、法院送達文件嘅法定地址。人喺香港,最現實嘅問題係:公文寄到嚟,邊個收?

台灣嘅公文有法定期限,唔會因為負責人喺境外而延長。收唔到、遲咗回,後果由公司承擔。呢個就係商務中心工商登記服務嘅核心價值——唔係個門牌,係有人幫你睇住個門牌。

但要老實講清楚幾件事:

  • 唔係所有營業項目都可以用商務中心地址。特許行業(營業代碼尾數為 1,例如醫療器材批發、菸酒輸入、仲介業)主管機關對場所本身有規範,要個案評估。
  • 商務中心提供地址證明文件,但唔可以保證投審司一定核准,亦唔可以保證銀行一定批開戶——呢兩個決定權完全喺主管機關同銀行度。
  • 如果你嘅身分被認定為陸資,換地址唔會解決問題。

651IBC 位於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 56 號 22 樓之 8(寶成世紀大樓),標的為本公司自有產權,租賃契約、房屋稅單同使用同意書喺簽約時一併提供,可以直接用嚟送件。詳細服務內容見高雄借址登記|虛擬辦公室,特許行業評估見特許行業登記諮詢。

本文所述法規依據為撰稿當下之現行規定,僑外投資審查、工作許可及居留申請均由各主管機關依個案事實認定,實際結果可能因投資人身分、行業別、投資架構而異。本文為一般性資訊分享,不構成法律、稅務或投資建議,亦不保證任何申請結果。個案認定以經濟部投資審議司、勞動部、內政部移民署及各金融機構之審查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我持 BNO,會唔會被當成陸資?
唔會。依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》第 4 條,具香港永久居留資格、而且未持有 BNO 或香港特區護照以外旅行證照嘅香港居民,準用外國人投資規定。持 BNO 本身唔會令你被歸類為陸資;令你被歸類為陸資嘅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。
開公司一定要投資 50 萬台幣嗎?
唔一定。台灣公司法對有限公司同股份有限公司都冇最低資本額規定。50 萬係外籍負責人或經理人申請工作許可嘅門檻(而且外資須佔三分之一以上)。如果你唔打算親自嚟台灣工作居留,資本額可以按實際營運需要決定。
投審會同投審司有咩分別?
係同一個機關嘅前後身。「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」(投審會、MOEAIC)喺民國 112 年(2023 年)9 月 26 日隨經濟部組織改造,併入經濟部並改設為「投資審議司」。網上好多文章仲用舊名,但正式文書同申請應以投資審議司為準。
我可以先開公司,之後先申請投審司核准嗎?
唔可以。僑外投資嘅次序係先取得投審司核准函,再辦公司登記。呢個同本地人設立公司嘅流程相反。而且無論投資金額大細都要事先申請,冇金額下限豁免。次序做錯要重來,浪費時間同規費。
資金可唔可以由我喺台灣嘅朋友代匯?
唔可以。外資須確實由境外匯入,而且要直接匯入公司籌備處帳戶,唔可以匯入個人帳戶,金額亦要同投審司申請時一致。由境內第三人代付會導致審定投資額申請唔通過。
開辦事處係咪比較快、比較平?
辦事處確實手續較簡單,但唔可以從事營業行為,亦唔可以開立統一發票,只可以做聯絡、市場調查等業務。如果你有實際交易同收款需求,辦事處唔適用,要設立公司或分公司。另外,行號(獨資、合夥)亦唔可以申請外籍經理人工作證。
用商務中心地址登記,銀行開戶會唔會比較難?
坦白講,會多一啲審查。銀行嘅風險模型會將「登記地址同實際營運地唔一致」視為需要進一步了解嘅樣態,外國人身分加上呢個因素,審查強度會再高。但唔等於開唔到——關鍵係你能唔能提出足夠嘅營運真實性佐證,同埋個地址本身嘅歷史乾唔乾淨。
我要點樣自己查台灣嘅法規同公司資料?
四個免費官方管道,唔使經任何代辦:
一、全國法規資料庫(law.moj.gov.tw)——查《外國人投資條例》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》全文。
二、經濟部投資審議司(moea.gov.tw)——查僑外投資申請書表、負面表列禁止投資業別、常見問答。
三、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(findbiz.nat.gov.tw)——查公司名稱有冇重複,亦可以用「地址查詢」查你打算登記嘅門牌底下有幾多間公司、有幾多間狀態係撤銷或廢止。
四、勞動部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(ezworktaiwan.wda.gov.tw)——查外籍經理人工作許可嘅資格標準。
建議喺畀錢畀任何代辦之前,自己先查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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